陶金平:本院受理原告安庆金铺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陶金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0803民初2119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求申请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定于2024年12月2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欠款9573.48元;2.请求判决被告自起诉之日至付款之日止,以9573.48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的四倍,对欠款计算逾期付款损失;3.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联系电话:0556-5866753)。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丁跃空:本院受理原告安庆市路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丁跃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0803民初2197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求申请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定于2024年12月2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汽车租赁费12600元;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3.判令本案的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联系电话:0556-5866753)。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徐欣:本院受理原告周海潮诉被告徐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826民初4711号民事判决书(内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许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黄宗英:本院受理原告徐守贵诉被告黄宗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作出(2024)皖0291民初1830号民事判决,主要判决:被告黄宗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徐守贵借款人民币148900元及逾期利息(以1489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LPR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78元、保全费1265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黄宗英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承办法官:万洪,联系电话:0553-5770939。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乐大众:本院受理原告乐荣锋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0291民初2418号,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共计人民币30000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暂计人民币51870元(以人民币3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计算,自2010年5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8月6日);(第1、2项暂合计人民币8187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1月26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联系人:万洪,联系电话:0553-5770939。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乾(身份证号码:34012119******6714)、孙文成(身份证号码:34012119******6715):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孙乾、孙文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号:(2024)皖0103执恢870号,执行中,本院依法采取评估方式对被执行人孙乾名下位于长丰县双凤开发区凤巢路与金宁路交口阿奎利亚四组团86幢1703室〔权证号:皖(2018)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06361号〕以及土地使用权〔权证号:长国用(2008)第4284号〕的房产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间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912377元,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631483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819323;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及强制执行申请书、限制消费令、财产申报表、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询价报告、询价结果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拍卖裁定书、查封裁定书、网络司法事项通知书及平台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对询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益民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储小龙、储小虎:本院受理原告李林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1202民初1128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闫金晶:本院受理程萍与闫金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202民初26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闫金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20日内偿还原告程萍借款8000元;二、驳回原告程萍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为准)由被告闫金晶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普文贵: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巴伦汽配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普文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2月17日14时5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解静:本院受理原告史正东与被告解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02民初17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艮山:本院受理原告钟成浩与被告陈艮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02民初17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盛滨溢:本院受理原告唐七义与被告盛滨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02民初170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卢猛: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特能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卢猛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苏超明:本院受理原告张红磊与被告苏超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精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阚凌云、张猛:本院受理原告肖国圣诉被告安徽精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阚凌云、张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2月19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傅存红: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徽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傅存红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11民初4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初霁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浚弘诉被告安徽初霁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11民初3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林增辉: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徽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林增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11民初4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林峰:本院受理原告魏益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81民初6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安徽卓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华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卓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11民初197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飞:本院受理原告云南律证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被告王飞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皖1503民初70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法院苏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2024)皖0191民初2914号
安徽媚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春玲诉被告安徽媚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191民初29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解除原告董春玲与被告安徽媚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经销商合同书》;二、被告安徽媚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董春玲298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郑如新、郑胜利:本院受理原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被告郑如新、郑胜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6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门金龙: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庐阳区墨映痕教育咨询工作室与被告门金龙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偿还托管劳务费12700元整;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被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前调解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9日10时在本院第21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浙江聚鑫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聚鑫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撤销原告与两被告于2016年5月16日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2.判决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被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前调解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9日16时在本院第21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秦朋英: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智租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秦朋英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支付电脑买断款11289.6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3.判令被告支付电脑逾期未付租金448元。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被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前调解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9日9时在本院第21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蚌埠市明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耿明:本院受理原告刘家虎诉被告蚌埠市明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耿明、胡朝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3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林胤、梅康佳:本院受理原告巢湖市金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你们、西北舜天建设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皖0181民初6650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徐建良:本院受理原告袁静诉被告徐建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4)皖0181民初3625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陈斌、王学峰、李孝云: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陈斌、王学峰、李孝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1202民初号58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斌、王学峰、李孝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借款本金355602.77元,利息及罚息45043.55元(利息及罚息计算至2022年2月18日,此后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二、被告陈斌、王学峰、李孝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支付律师费10800元;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对被告陈斌、王学峰、李孝云名下所有的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办事处淮河路789号万达广场B-2区1#253室房屋的拍卖、变卖、折价抵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736元,由被告陈斌、王学峰、李孝云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责令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安溪同欣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我局于2023年4月24日向你公司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安卫医罚〔2023〕006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且未提起行政诉讼,该行政处罚决定现已生效。你公司至今尚未履行该行政处罚,我局依法作出责令你公司履行行政处罚《催告书》(闽安卫催告字〔2024〕005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将该催告书送达给你公司,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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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卫生健康局责令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安溪同欣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我局于2024年4月2日向你公司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安卫放罚〔2024〕001号),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且未提起行政诉讼,该行政处罚决定现已生效。你公司至今尚未履行该行政处罚,我局依法作出责令你公司履行行政处罚《催告书》(闽安卫催告字〔2024〕006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将该催告书送达给你公司,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责令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安溪同欣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我局于2024年4月2日向你公司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安卫医罚〔2024〕002号),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且未提起行政诉讼,该行政处罚决定现已生效。你公司至今尚未履行该行政处罚,我局依法作出责令你公司履行行政处罚《催告书》(闽安卫催告字〔2024〕007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将该催告书送达给你,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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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将于2024年11月10日10时至2024年11月11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郑州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与大庆路交叉口金泰王朝8号楼109、209铺开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11月10日10时至2024年11月11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李志杰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路东段北侧52号楼东楼第一户开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11月10日10时至2024年11月11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周口万旗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富民路与莲花路万正世家6#楼101号房产开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魏元成:本院受理魏宇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崔德红:本院受理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孙猛:本院受理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徐鹏成:本院受理固安嘉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022民初33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
孙玉龙:本院受理束正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43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秦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吉巍巍:本院受理吉采朋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4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秦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任国勇:本院受理曹建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4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秦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上海嘉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季刚:本院受理陶振成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522民初4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孟凡亮:本院受理沈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秦兵:本院受理周少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方千里:本院受理高国兴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22民初49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夏名攀:本院受理冯绍佳起诉你与贵州博东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329民初17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由夏名攀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冯绍佳劳动报酬2795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从2024年4月2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至偿还完毕之日止;2.驳回冯绍佳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68元、公告费560元,合计6128元(原告已预交),由夏名攀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杨晓强:本院受理遵义市余庆县名发石材加工店诉你与舒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329民初18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由舒华、杨晓强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遵义市余庆县名发石材加工店材料款18万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从2021年12月1日起按年利率4.94%计算至偿还完毕之日止;2.驳回遵义市余庆县名发石材加工店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58元、公告费560元,合计6418元(原告已预交),由舒华、杨晓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刘冲:本院受理原告堵慧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庭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给付工资25629元及利息(以25629元为基数,从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7月16日按LPR计算为1569.91元,2024年7月16日之后的利息计算到实际清偿之日止)合计27198.91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乔翔:本院在执行乔翔与华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丁星海对本院执行标的不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322执异113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张祥永名下燃气灶121台、豫SCM859凌派牌小轿车。网址:
https://sf.taobao.com/0374/06。资产处置法院: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吴长成:本院受理李芹、李汪媛、汪振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廉政监督卡、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4年11月22日8时30分在寿春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辛正军:本院受理于作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鲁0682民初69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穴坊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刘松:本院受理向育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522民初3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王艳: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与贵州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02民初1494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吴文鑫:本院受理黄杨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5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游家辉:本院受理韩瑞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5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百果香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漳州万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冯卫东:本院受理邓细辉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郑满兵:本院受理刘顺港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7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福建精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长泰县军毅服装店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其相关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白文斌、陕西楼宇建设有限公司金壁分公司:本院受理闫玉梅、张建刚诉你们及被告陕西鸿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洋县项目部、第三人王荣达、王洁杰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陕0723民初1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洋县人民法院
周旭:本院受理原告吴建都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381民初9045-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2日9时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郑晓:本院受理原告林海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3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杨益办:本院受理原告王为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1民初21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9月13日刊登的案号为“(2024)浙0381民初8737号,”开庭公告中送达内容补充增加“(2024)浙0381民诉前调10260民事裁定书”。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陈海彬: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福凌王鞋扣加工厂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381民初942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2日9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金永国:本院受理原告李春林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381民初848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2日9时20分在本院第18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陈其忠:本院受理原告林克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381民初94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2日15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胡想: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汇鑫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381民初942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2日9时在执行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胎意科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红鑫标准件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381民初848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3日15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温州禧陆鞋业有限公司、蔡志鹏、李伟竹:本院受理原告陈超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381民初9302-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3日9时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温州禧陆鞋业有限公司、蔡志鹏、李伟竹:本院受理原告张亮琴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381民初9302-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3日9时在本院执行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朱姣姣:本院受理李成建诉你、朱建设、新蔡县嘉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729民初39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陈斌:本院受理黎启明诉宗佳禄、你、黎应秋、黄长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织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前述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3日9时在本院高清小法庭(1)公开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北京艾美美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鲁晶晶:本院受理张正红诉薛红娟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
本院2024年10月8日见报的被告罗银英公告中,原定于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应更正为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特此更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人民法院
葛学忠:本院受理北京纳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许美丽:本院受理张爱林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602执83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通知书、选择对外评估机构通知书、参与勘验现场通知书、评估报告、告知评估鉴定结果通知书、拍卖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3日内到我院选择评估机构,确定现场勘验日期,逾期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云鹏:本院受理(2024)豫1729民初4464号原告赵学峰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1月22日9时在本院韩集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王艳军:本院受理(2024)豫1729民初4722号原告邓雪芹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1月22日9时在本院韩集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李国军:本院受理原告陈先迟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28日9时在本院双忠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